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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产的办公桌用于财务部门办公使用交增值税吗

来源:阿莱美食
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可以,抵扣是指使用购入货物时取得的 增值税 专用发票,在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申请抵扣,目的是少缴增值税,这是国家增值税 法规 定的。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才可以抵扣进来的17%的税额,如果不是就没有意义了,低扣就是在税务局网上认证平台上认证通过,发票上的购货方与销货方的信息都无误。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七条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可以,抵扣是指使用购入货物时取得的 增值税 专用发票,在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申请抵扣,目的是少缴增值税,这是国家增值税 法规 定的。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才可以抵扣进来的17%的税额,如果不是就没有意义了,低扣就是在税务局网上认证平台上认证通过,发票上的购货方与销货方的信息都无误。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七条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

第3种观点: 视情况而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符合上述条件就不能抵扣。对于增值税,以下法律条文有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二)避孕药品和用具;(三)古旧图书;(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第十六条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第十七条 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销售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第十九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第二十条 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由海关代征。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自用物品的增值税,连同关税一并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以上就是关于该问题的全部回答了,您了解了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符合上述条件就不能抵扣。

第1种观点: 只要购买空调的不是个人消费者,就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然而,一般情况下,只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他单位则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这是因为除了一般纳税人外,其他单位无法抵扣进项税额,因此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任何意义,而且可能在税局系统中产生滞留票,进而引发税局的调查核实。法律分析可以的。只要购买空调的不是消费者个人,就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一般只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其他单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因为除一般纳税人以外,其他单位不能抵扣进项税额,要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任何意义,而且会税局的系统中形成滞留票,税局会进行调查核实。拓展延伸单位购买空调是否可以享受增值税专用发票优惠?单位购买空调可以享受增值税专用发票优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规定,单位购买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如空调,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购买空调的单位需要提供相关购买合同、发票等证明材料,确保合规性。此外,单位还需符合相关纳税条件,如纳税人资格、纳税申报等要求。建议单位在购买空调前,与税务部门咨询确认相关政策和操作流程,以确保享受增值税专用发票优惠的顺利进行。结语单位购买空调可享受增值税专用发票优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规定,单位购买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如空调,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享受相应税收优惠。购买前需提供相关合同、发票等证明材料,确保合规性。建议咨询税务部门以了解政策和操作流程,确保顺利享受优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十条 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五条 契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计税依据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二章 税务管理 第二节 帐簿、凭证管理 第二十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抵触的,依照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款、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税款。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可以,抵扣是指使用购入货物时取得的 增值税 专用发票,在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申请抵扣,目的是少缴增值税,这是国家增值税 法规 定的。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才可以抵扣进来的17%的税额,如果不是就没有意义了,低扣就是在税务局网上认证平台上认证通过,发票上的购货方与销货方的信息都无误。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七条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可以,抵扣是指使用购入货物时取得的 增值税 专用发票,在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申请抵扣,目的是少缴增值税,这是国家增值税 法规 定的。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才可以抵扣进来的17%的税额,如果不是就没有意义了,低扣就是在税务局网上认证平台上认证通过,发票上的购货方与销货方的信息都无误。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七条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

第1种观点: 买办公用品为什么开的是增值税发票??办公用品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如果你们单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的的办公用品,不是用于《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之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可以向对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 票,并按发 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认证抵扣进项税额。如果你们单位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者虽然是一般纳税人,但用于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项目,购买办公用品,向对方索取普通发 票即可。备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这就是关于您问题的相关法律。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以下情况之一的不能开具专用发票: 1、在部分差额纳税的规定下,扣减的销售额部分不能开 增值税专用发票 。 2、 一般纳税人 会计核算不健全时,不能 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 3、实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不征收增值税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1种观点: (一)如果房产、土地所有权是公司的,这种情况,公司要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二)如果房产、土地是租用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应该由出租方缴纳,你公司不交。(三)个人自用商住房不用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外出租要缴纳房产税)(四)企业商住房需要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办公用房土地使用税是需要缴纳的,只要你的办公用房土地位于城镇就属于土地使用税征收的范围;但是如果你的办公用房属于学校、医院、军队之类的,或着满足当地对于免征土地使用税的优惠政策的,可以不用缴纳,但是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一、办公楼土地使用税怎么计算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以土地使用证书上确定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的,暂以纳税人据实申报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待土地面积正式测定后,再按测定的实际面积进行调整,多退少补。对于使用共有使用权面积上的多层建筑,房地产权证上没有标注土地使用权面积的,按其建筑面积占建筑总面积的比例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使用税计算应按照以上方法计算,对于上述数据无法取得的,可暂按房产建筑面积(含公摊面积)*单位税额/写字楼总层数计算,待土地面积正式测定后,再按测定的实际面积进行调整,多退少补。单位应按拥有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计算应缴纳的土地使用税。即年应纳税额=(应税土地面积×该级次土地单位税额)×某纳税人使用建筑面积÷该楼总建筑面积。如果知道该多层建筑的容积率,也可以利用容积率来计算税款。所谓容积率,是指一个小区的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率。计算公式:容积率=总建筑面积÷总用地面积。即纳税人应纳土地使用税的年税额=某纳税人使用建筑面积÷容积率×该级次土地单位税额。二、土地使用税的缴纳期限是多久《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可以,抵扣是指使用购入货物时取得的 增值税 专用发票,在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申请抵扣,目的是少缴增值税,这是国家增值税 法规 定的。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才可以抵扣进来的17%的税额,如果不是就没有意义了,低扣就是在税务局网上认证平台上认证通过,发票上的购货方与销货方的信息都无误。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七条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

第2种观点: 2015年单位购买空调的增值税发票的税额可以抵扣吗?  参考以下情况才能决定能否抵扣。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的:    (一)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没有按照规定取得并且保存增值税抵扣凭证或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规定注明增值税额计其它有关事项的;  (二)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专用发票:  1.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2.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但不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  (一) 购进固定资产(含购进固定资产所支付运费)。 (2009年1月1日起,购入的固定资产的进项税也可以抵扣)  (二) 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所谓非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建筑物,无论财务上如何核算,均属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三) 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四) 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额或应税劳务。  所谓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是指企业内部设置的供职工使用的食堂、浴室、理发室、宿舍、幼儿园等福利设施及其设备、物品等或者以福利、奖励、津贴等形式发给职工个人的物品。  (五)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六)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其中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  (九)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直接出口的货物中,购买国内原材料所负担的进项税额不予退税,也不得从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中抵扣,应做计入成本处理。  (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自取得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未到税务机关认证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经过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认证通过当月未按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十一)纳税人因进货退出或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应从发生进货退出或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十二)因购买货物而从销售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返还资金,均应依所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冲减的进项税额,并从其取得返还资金当期的进项税额中予以冲减。  上述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若企业在购进时已结转了增值税进项税额,一经查实,一律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这样解释好理解吗?

第3种观点: 只要购买空调的不是个人消费者,就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然而,一般情况下,只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他单位则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这是因为除了一般纳税人外,其他单位无法抵扣进项税额,因此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任何意义,而且可能在税局系统中产生滞留票,进而引发税局的调查核实。法律分析可以的。只要购买空调的不是消费者个人,就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一般只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其他单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因为除一般纳税人以外,其他单位不能抵扣进项税额,要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任何意义,而且会税局的系统中形成滞留票,税局会进行调查核实。拓展延伸单位购买空调是否可以享受增值税专用发票优惠?单位购买空调可以享受增值税专用发票优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规定,单位购买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如空调,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购买空调的单位需要提供相关购买合同、发票等证明材料,确保合规性。此外,单位还需符合相关纳税条件,如纳税人资格、纳税申报等要求。建议单位在购买空调前,与税务部门咨询确认相关政策和操作流程,以确保享受增值税专用发票优惠的顺利进行。结语单位购买空调可享受增值税专用发票优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规定,单位购买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如空调,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享受相应税收优惠。购买前需提供相关合同、发票等证明材料,确保合规性。建议咨询税务部门以了解政策和操作流程,确保顺利享受优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十条 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五条 契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计税依据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二章 税务管理 第二节 帐簿、凭证管理 第二十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抵触的,依照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款、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税款。

第1种观点: 只要购买空调的不是个人消费者,就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然而,一般情况下,只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他单位则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这是因为除了一般纳税人外,其他单位无法抵扣进项税额,因此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任何意义,而且可能在税局系统中产生滞留票,进而引发税局的调查核实。法律分析可以的。只要购买空调的不是消费者个人,就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一般只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其他单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因为除一般纳税人以外,其他单位不能抵扣进项税额,要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任何意义,而且会税局的系统中形成滞留票,税局会进行调查核实。拓展延伸单位购买空调是否可以享受增值税专用发票优惠?单位购买空调可以享受增值税专用发票优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规定,单位购买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如空调,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购买空调的单位需要提供相关购买合同、发票等证明材料,确保合规性。此外,单位还需符合相关纳税条件,如纳税人资格、纳税申报等要求。建议单位在购买空调前,与税务部门咨询确认相关政策和操作流程,以确保享受增值税专用发票优惠的顺利进行。结语单位购买空调可享受增值税专用发票优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规定,单位购买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如空调,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享受相应税收优惠。购买前需提供相关合同、发票等证明材料,确保合规性。建议咨询税务部门以了解政策和操作流程,确保顺利享受优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十条 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五条 契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计税依据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二章 税务管理 第二节 帐簿、凭证管理 第二十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抵触的,依照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款、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税款。

第2种观点: 2015年单位购买空调的增值税发票的税额可以抵扣吗?  参考以下情况才能决定能否抵扣。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的:    (一)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没有按照规定取得并且保存增值税抵扣凭证或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规定注明增值税额计其它有关事项的;  (二)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专用发票:  1.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2.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但不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  (一) 购进固定资产(含购进固定资产所支付运费)。 (2009年1月1日起,购入的固定资产的进项税也可以抵扣)  (二) 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所谓非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建筑物,无论财务上如何核算,均属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三) 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四) 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额或应税劳务。  所谓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是指企业内部设置的供职工使用的食堂、浴室、理发室、宿舍、幼儿园等福利设施及其设备、物品等或者以福利、奖励、津贴等形式发给职工个人的物品。  (五)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六)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其中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  (九)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直接出口的货物中,购买国内原材料所负担的进项税额不予退税,也不得从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中抵扣,应做计入成本处理。  (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自取得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未到税务机关认证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经过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认证通过当月未按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十一)纳税人因进货退出或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应从发生进货退出或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十二)因购买货物而从销售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返还资金,均应依所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冲减的进项税额,并从其取得返还资金当期的进项税额中予以冲减。  上述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若企业在购进时已结转了增值税进项税额,一经查实,一律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这样解释好理解吗?

第1种观点: 自产的产品用于办公自用不交增值税。增值税征收通常包括生产、流通或消费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是基于增值额或价差为计税依据的中性税种,理论上包括农业各个产业领域、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交通和商业服务业等,或者按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批发、零售与消费各个环节。假设企业生产的货物是用在连续生产应税货物上的,则不用交纳增值税。假设企业生产的货物用在非应税项目上,则需要交纳增值税,应当视同销售进行计算。对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委托加工的货物,需要视同销售,而自产的办公桌用于自己公司的财务部门,实际上无需交纳增值税。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2、避孕药品和用具;3、古旧图书;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综上所述,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50%为中央财政收入,50%为地方收入。增值税根据对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税金扣除方式的不同,可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三大税收类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自产电脑用于办公通常是不会视同销售的。企业将自产的笔记本作为员工办公用电脑,属于企业办公用固定资产,不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将自产产品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无偿赠送的,应视同销售。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二)销售代销货物;(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自产电脑用于办公通常是不会视同销售的。企业将自产的笔记本作为员工办公用电脑,属于企业办公用固定资产,不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将自产产品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无偿赠送的,应视同销售。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二)销售代销货物;(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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