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转出未交是指:未交是“应交税金”的二级明细科目,该科目专门用来核算未缴或多缴的,平时无发生额,在月份终了时进行核算。 未交是“应交税金”的二级明细科目,该科目专门用来核算未缴或多缴的,平时无发生额,月末结账时,当“应交税金——应交”为少交时,应将少交的转入该科目的贷方,反映企业未交的;当“应交税金——应交”为多交时,应将其多交的转入该科目的借方,反映企业多交的。 在"应交税费--应交"科目下增设"转出未交"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企业月终转出应交未交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
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