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深化近年来“打非治违”工作成果,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印发〈 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湘安明电[ ]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经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决定继续在全县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严格落实“打非”和企业“治违”责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现象,切实纠正各类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遏制和减少一般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二) 切实增强工作合力。县直相关单位要根据县安委会的统一部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切实抓好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同时,相互密切配合,加强联合执法。“打非治违”任务较重的9个单位(见附件1) ,由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领导带队,进行驻点督导、包干负责。对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严厉追责“四个一律”措施。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发动群众积极举报,营造“打非治违”浓厚氛围。
(三) 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场管委承担“打非”主体责任,要成立由领导牵头的“打非”队伍,定期开展全面排查和巡查检查,对非法违法行为做到露头就打。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承担监管责任,要严格监管执法,督促企业建立隐患自查自改月报制度,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治违”不力的企业,要依法采取责令停产整顿、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证等处理措施。对“打非”不力导致严重非法行为的,要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严格事前问责。
(四) 切实注重统筹兼顾。把 “打非治违”排查摸底工作与节后复工复产验收相结合,做到不安全不复产;把“打非治违”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企业隐患自查自改月报系统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矿山整顿关闭、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协调推进、务求实效;把“打非治违”与扫黑除恶、反腐倡廉相结合,严打深挖非法违法背后的“保护伞”和黑恶势力,斩断黑色利益链;把“打非治违”与作风建设、安全生产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相结合,坚持“四不两直”,深化暗查暗访,加强督促整改,取得实际成效。
请各驻点单位于每月5日前,将本月工作进展情况和《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 报县安委办。县直相关单位每季度一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