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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包括哪些项目?

来源:阿莱美食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可扣除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中超过15000元的个人负担部分,扣除金额不超过80000元。

法律分析

是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一条,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拓展延伸

个人医疗支出的常见项目有哪些?

个人医疗支出的常见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门诊费用、住院费用、手术费用、药品费用、检查费用、治疗费用、康复费用、护理费用、医疗器械费用、病理费用、放射费用、化验费用、输血费用、麻醉费用、手术材料费用、床位费用、诊断费用、手术室费用、护理室费用、急诊费用、病房费用、输液费用、输氧费用、护士费用、医生费用、麻醉师费用、药剂师费用、放射师费用、化验师费用、手术护士费用等。这些项目涵盖了个人在医疗过程中可能需要支付的各种费用,具体费用的发生与个人的病情、医疗服务的类型和医院的定价有关。因此,在选择医疗服务时,建议提前了解相关费用,并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做出合理的决策。

结语

个人医疗支出的范围广泛,包括门诊、住院、手术、药品、检查等多个项目。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超过15000元的部分可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扣除。因此,在选择医疗服务时,建议提前了解相关费用,并根据个人情况做出合理决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三条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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