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加强和统一管理公司机动车辆燃油工作,控制和减少燃油费用的开支。
2.适用范围:
公司配置车辆的部室及人员。
3.职责:
总务部负责公司机动车辆燃油的统一购买、发放和管理工作,财务部负责公司内部燃油费用的结算。
4.工作内容:
4.1总务部每月集中购买燃油票据,按部室登记发放。
4.2总务部严格按《车辆管理及驾驶员安全责任书》规定的燃油发放,程序发放。
4.3各部室在规定用油标准之外需增加燃油用量或增加人员时,部门负责人必须上报主管总(副总)经理批准后,到总务部办理领取手续领取。
4.4各部室如遇特殊情况在本市、外埠自购燃油的费用必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到总务部登记、报销。
4.5本办法中第4.3和4.4两项所发生的费用均计算在该部室燃油费用中。
4.6总务部按月汇总各部室燃油费用并交财务部结算。
4.7公司燃油费用表应存档保管,以备查询。
本办法由总务部负责解释。
Copyright © 2019- alig.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