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工资按超额累进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年度工资总额减去费用六万元及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不同类型所得的税率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
法律分析
劳动者的工资是按照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而其应纳税所得额则是其每一年度的工资总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五险一金等扣除后的余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九)偶然所得。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拓展延伸
公司工资发现金,涉及逃税行为吗?
公司工资发现金涉及逃税行为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分析。一般情况下,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将员工工资以银行转账或支票形式支付,以确保合规性和税务申报的准确性。如果公司将部分工资以现金形式支付,且意图通过此方式规避纳税义务,则可能构成逃税行为。然而,如果公司能够提供合理的解释和合法的理由,如特殊情况下无法使用银行转账等,那么可能不会被视为逃税行为。综上所述,公司工资以现金形式支付是否涉及逃税行为,需要综合考虑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建议公司在遵守税务法规的前提下,选择合适的支付方式,以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和税务问题。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劳动者的工资按照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每年工资总额减去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五险一金等扣除后的余额。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偶然所得等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根据不同类型的所得而有所不同,适用于不同的超额累进税率或比例税率。在公司支付工资时,应遵守法律规定,以银行转账或支票形式支付工资,避免涉及逃税行为,确保合规性和税务申报准确性。如有特殊情况,应提供合理解释和合法理由,避免法律风险和税务问题的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四章 税收优惠 第九十一条 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下列所得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一)外国向中国提供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二)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和居民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三)经批准的其他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四章 税收优惠 第八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企业从事国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修正):第三章 应 纳 税 额 第二十四条 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抵免限额内抵免。
Copyright © 2019- alig.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