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会的。依据我国网络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在网上参考,有参与网站利润分成的、为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等情形时,会构成刑犯罪。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视频、数据,组织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一)建立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的; (三)为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四)参与网站利润分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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