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一般是无效的。除试用期外,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以及社会保险等必备的条款,才有效。
《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 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Copyright © 2019- alig.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