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7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二)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三)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三十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四十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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